2 投标须知
2.1 总则
2.1.1 工程概况
本招标工程项目是2005年XXXXXXXX工程中的一项内容,涉及市区XX条道路路灯改造,共分XX个标段。本工程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包人。
2.1.2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见附件。
2.1.3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XXXX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XXXX招标公司。
2.1.4 资金来源
本工程资金来源于市财政。
2.1.5 投标人的资格
2.1.5.1国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北京市供变电设施维修管理处认定的供变电设施叁级(含)以上资质。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及安全事故。
2.1.5.2 投标人代表应是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1.5.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拥有对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审查的权利。
2.1.5.4 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交证明其资格合格的必要材料。
2.1.5.5 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交2份或2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2.1.5.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 投标费用
投标人为准备进行投标及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是否中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7 投入本工程的专业技术负责人要求
2.1.7.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实施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简历及其它内容,将作为投标人人员水平和实力的评定因素,中标后作为其是否履约的依据。项目经理须具有资格证书、工程师职称、3-5年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及个人业绩。项目总工程师须具有高级职称和3-5年担任类似工程总工的经历。
2.1.7.2 证书及证件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的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附入投标文件。
2.1.8 主要技术装备
投标人应就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装备列出相应的清单表,附入投标文件,作为投标人技术装备水平和实力评价因素之一。
2.1.9 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2.2 招标文件
2.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如下所列文件和按第2.2.3条规定发出的补充通知。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须知;
(3)合同条款;
(4)合同协议书(格式);
(5)工程建设标准;
(6)图纸;
(7)工程量清单;
(8)投标文件格式;
(9)招标评标办法;
(10)附件。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查阅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手写、打印、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只对上述问题进行答复。
2.2.2.2 投标人必须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派代表参加标前会,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所有问题的解答均以会后印发的补充通知为准,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2.3.1 在距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代理机构可发书面补充通知修改招标文件内容。
2.2.3.2 上述补充通知将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通知可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相应内容。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补充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通知。
2.3 投标文件的编制
2.3.1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之间的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来往信件和文件均使用中文。
2.3.2 投标文件的纸张要求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之间的与投标文件有关的所有来往信件和文件均使用标准A4纸(图纸除外)。
2.3.3 投标文件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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