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本工程施工人员名单见附件。
第七章 质量保证体系
第一节 质量体系
质量体系
建立质量体系,形成文件并加以保管,作为保证工程质量的手段,这些原则包括对所有属于合同范围的工程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和控制需符合设计图纸规定和有关文件的各项要求。
施工前由各生产、施工、采购、供应、试验、各工程项目分包单位,根据质保大纲要求编写各自的工程程序,程序的确定将根据各不同工程项目的技术特点,包括必要的技术措施和技术标准要求。所有程序都将对影响质量的工作同时提供适当的控制条件。控制程序如下:
第二节 文件和资料控制
文件和资料控制
本工程中的每一单位工程都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保证文件和记录。包括:
1. 文件:质量保证计划
工作程序
技术标准、规范
采购的技术要求
2记录:基线点,水准点,测量验收记录,施工断面,标注高程测量记录。
各施工工序,项目的检查记录
混凝土、钢材及各种原材料的试验鉴定记录
预制构件检查记录和出厂合格证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不合格品记录(质量事故报表)
审查和处理结果记录
位移沉降观测记录
第三节 原材料进场质量控制
原材料进场质量控制
原材料的采购计划按施工部门提出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计划、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制定。包括:
1. 项目名称、工程使用部位、规格、数量、时间及价格要求。
2. 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质量保证规范、标准。
3. 工程招标技术说明书的要求。
4. 运输和交货条件。
5. 质量鉴定和检查方法。
6. 按采购计划制定书面的采购订货单,选择供应商,预定交货地点和日期。
7. 由质量监理部监督对采购项目和设施依据规定程序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按收货程序收货后分类保管,做好标记并保管样品,质量检查记录和试验报告随样品一起保存备查。
第八章 施工安全及环境保护措施
第一节 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
除在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组织机构内设置“施工安全部”(见组织机构系统图)以外,各工区应配备专职施工安全员,项目经理为施工安全负责人,对整个项目施工安全领导责任,施工安全部职能如下:
a、制订项目安全施工的计划和措施;
b、规定各生产专业职能部门和各工区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关系;
c、协调各生产专业部门及工区安全生产方面的关系;
d、审查各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方案,保障安全施工措施;
e、 审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作业规程;
f 、审查、督促施工安全员的日常工作,并为施工安全员贯彻施工安全制度和安全作业规程提供组织保障。
施工安全管理程序如图:
第二节 施工安全保证制度
施工安全保证制度
a、 从项目经理到工区主任、作业班组长各组领导安全施工责任制。
b、 施工作业人员按章作业或违章作业奖惩制。
c、 每周一次安全检查和安全学习制及相应安全督安制。
d、 结合本项目实际的安全施工作业规范。
第三节 施工区的安全措施
施工区的安全措施
1、 施工安全措施:
a、 组织专人协助交警部门做好施工区内外临时交通疏导。
b、 认真检查导流围堰,及时维护。
c、 检查督促各工区施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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