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授予合同
27、合同授予标准
27.1评委会将分别对各需求表中的投标书进行综合比较,根据评委打分由多到少排列,确定中标单位。
28、招标人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8.1招标人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无须对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
29、中标通知书
29.1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
29.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签订合同
30.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代表前来与使用单位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协议的依据。
第二章 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
(1) 预付款:无;
交货验收付款:全部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提交所需单据并经使用方验收合格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由使用方支付全额款项的60%;正常运行1个月后,由使用方支付全额的35%;正常运行6个月,由使用方支付余下的5%。
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方与卖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方与卖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全部设备、备件、附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指导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卖方应承担的义务。
(5)“买方”系指前附表中所述购买和接受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6)“卖方”系指前附表中所述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2、技术性能
2.1卖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相应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3、专利权及版权
3.1卖方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卖方负全部责任。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制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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