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2
评标结果汇总表
项目名称:
评委编号和名称 投标人名称及其得分
投标人1 投标人2 投标人3 投标人4 投标人…
1、
2、
3、
4、
5、
6、
7、
各评委评分合计
各评委评分平均值
投标人最终排名次序
评标委员会
全体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章 合同通用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合同通用条款
1. 定义
1.1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指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列明的买卖双方已经达成的协议,包括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则、卖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对其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承诺内容的等所有的文件组成。
2、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3、货物: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
4、服务: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安装、调试、验收、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5、买方:指根据合同条款中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即与中标人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
6、卖方: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的公司。
7、现场: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8、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9、技术文件:指由买方根据合同向卖方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类似的技术资料等。
10、规范与标准:指包括在合同中的规范、标准,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发的必须执行的规范、标准和措施等;还包括根据条款修改或增加的技术要求,或由卖方提供的买方批准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11、变更指令:指买方向卖方发出的、要求卖方对合同进行变更的、规定格式的书面命令。
12、监理单位:是指负责组织本合同设备到货开箱检验移交及其安装和调试的监理单位,由买方另行委托。
13、监理工程师:是现场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的统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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