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与影视字幕翻译
行数也受规范的制约。就双语电影字幕而言,上一行是源语字幕,下一行是译语字幕。在电视中,标准的做法是一两行的开放性字幕,这样做的目的是尽可能少占画面空间。图文电视中的封闭性字幕可以允许三行,有时甚至更多。字幕的位置通常置于画面的下半部分,但为了避免覆盖演职员,字幕可以任意上移。考虑到观众可能是有听力障碍的人,设置字幕的规范做法是字幕的位置不能覆盖画面中讲话人的嘴。
时间是指显示字幕的时间长短。实践中关于时间的把握有很大的差别,但一般来说,字幕的显示时间应该与画面中人物的讲话速度同步。讲话速度越快,字幕的显示时间越短;反之,越长。一般人往往把字幕的显示时间与阅读时间混为一谈,其实,两者是有差别的 。例如,影视剧单行字幕的显示时间一般约为两秒钟,而阅读时间大约是三秒钟。《国际字幕标准》要求的显示时间更长,原因是观众此时的注意力不在字幕而在画面。对聋哑人来说,字幕的显示时间应该更长:单行4秒钟,两行7秒钟,三行8-9秒钟。因此,可以说,字幕的显示时间只不过是受规范支配的一个抽象概念而已。
影响字幕翻译的其它形式规范包括布局(连字符、标点符号的使用;对白字幕的安排;同一行字幕是否允许一个会话轮次等等)和时间线索(字幕之间的帧数;是否允许影响镜头和画面的切换)。目前,关于这两点目前尚无标准的处理方法。
语言文本规范包括一组复杂多变的常规(conventions),很难进行系统总结。翻译公司都有自己的规范做法和内部样本。这些样本包含规范字幕翻译的种种建议,但有时对译者的内部规定最终可能因雇主、同事和观众的反馈意见而发生改变。
字幕翻译的最高境界是字幕的隐形。字幕的隐形意味着,一方面,字幕不应该影响影视剧的视觉效果;另一方面,字幕应该具备可读性。字幕的可读性主要是指避免观众需要付出额外努力的语言因素,原因是字幕的短暂性。换言之,字幕必须简明易读,以便让观众将注意力集中到画面上。一般认为,在字幕翻译中译者应该避免使用可读性差的俚语和方言,译文必须是明白畅达的标准语言。
小结
字幕翻译不同于其它形式的翻译。字幕翻译是源语文本和译语文本同时出现的唯一翻译形式,因而在受语言文本规范制约的同时,还不可避免地受空间和时间等形式规范的制约。优秀的字幕翻译还必须追求字幕的隐形,从而达到影视剧音响、画面和视觉效果的完美统一。
注释:
字幕翻译不同于配音。配音有时称之为“(后)同步化”,即用译语语言符号通过音带取代源语语言符号。配音是一个在电影中根据演员口型进行调整外语会话的多元过程,主要应用于较大的语言社区之间的影视翻译。从经济上讲,字幕翻译要比配音至少廉价15倍。
阅读时间随着观众文化程度的高低和阅读能力的差异也有差别。这一点不是本文讨论的范畴,在此就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