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售后服务方案
要求必须明确各分项设备的售后服务期限和服务承诺,要有本地化售后服务的具体措施和保障机制,明确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建立违约责任追究制度。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在各盟市的售后服务分支机构名单、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十一、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提供合法、完整、有效的文件和资料,具体内容包括: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医疗设备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给投标人的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上一年度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能够真实反映投标供应商近两年来销售业绩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复印件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5、评标所要求的其它材料。
以上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时一并递交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以上文件和资料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评价。
十二、设备发运计划、安装(施工)方案和进度表
1、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安装(施工)方案,要建立质量保证体制,在保证进度的前提下,确保安装(施工)质量。
2、投标人应提交初步的安装(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各供货点进行安装(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3、初步安装(施工)进度表可采用横道图或关键线路网络图表示,说明各供货点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
4、安装(施工)进度应与安装(施工)方案和组织设计相适应。
十三、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提供合法、完整、有效的文件和资料,具体内容包括: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过年检的副本)、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的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投标设备必须为原装正品且须有设备制造厂家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3、投标供应商须有本地化服务的能力;
4、投标人上一年度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能够真实反映投标供应商近两年来销售业绩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复印件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6、评标所要求的其它材料。
6.1、参与投标企业年生产安装能力在400台以上。
6.2、提供该型号设备近2年内中标和销售业绩(提供真实合同复印件)。
6.3、必须提供:含有主要技术参数的真彩彩页和《产品说明书》原件一套。
7、主要有效相关证书:
7.1、《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7.2、《CC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7.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7.4、《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7.5、《ISO9001国际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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