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文 件
标书编号:NJTV-05Z006
项目名称:南京广播电视集团
摄录像设备采购
南京广播电视集团政府采购中心
二00五年四月二十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招标项目名称:南京广播电视集团摄录像设备采购招标
标书编号: NJTV-05Z006
2 招标人: 南京广播电视集团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人地址: 南京市龙蟠中路338号
3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壹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形式为:本票、汇票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需交纳招标服务费肆仟元整。
账 户:南京广播电视集团
开户行: 农行解放路分理处
帐 号: 033381031040000871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五天内保持有效。
4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三十天。
5 投标文件递交至:南京市龙蟠中路338号南京广播电视台总工办
投标开始时间: 2005年 5 月 10 日 上 午8:30 时整
投标截止时间: 2005年 5 月 10 日 上 午 9:00 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人:崔永鑫、顾卫东
联 系 电 话: 025-84631136
传 真 电 话: 025-84631144
6 投标书正本份数:1份
投标书副本份数:4份
7 开标时间: 2005年5 月10日上 午 9:00 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南京广播电视台演播中心2楼会议室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出席开标仪式。
8 签订合同地点: 南京广播电视集团。
9 交货地点: 南京广播电视集团。
10 交货时间: 2005年6月15日前。
11 付款方式:
预付款:无;全部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提交所需单据并经使用方验收合格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由使用方支付全额款项的60%;正常运行1个月后,由使用方支付全额的35%;正常运行6个月,由使用方支付余下的5%。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事宜。
2、 本次招标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2.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2.2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货物、进行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3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江苏省、南京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
3、 适用法律
3.1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 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书
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
2、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3、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4、投标书
附:投标函格式
开标一览表
供货一览表
投标报价表
技术规格响应表
服务承诺
资格证明文件
法人代表授权证书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人联系解决。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五(5)天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电报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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