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服务基础术语
GB/T 16766-1997
前言
本标准参考了现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文件、出版物,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世界旅游组织(WTO)的文献,确定了术语的范围、条目和定义。
术语具有专门的含义和用途,而不是辞书中出现的一般性定义。规定旅游服务的基础术语和定义,规范它们在旅游业中的用法是必要的。本标准根据国际服务业、国际旅游业和我国旅游业使用旅游服务基础术语的实际情况,给出了相应的定义。本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旅游业的行业管理和旅游企业服务质量体系的构筑。
旅游业其他标准和与旅游业相关的标准,应尽可能采用本标准所定义的术语。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上海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大悟、毕吕贵、刘汉奇、彭德成、张广瑞、吴志宏、蒋一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6766-1997
旅游服务基础术语
Basic terms of service in tourism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服务领域中的基础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中国旅游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6583—1994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术语(idt ISO 8402:1994)
GB/T 19004.2—1994 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要素
第2部分:服务指南(idt ISO 9004-2:1991)
GB/T 14308—1993 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
3 旅游服务需求与供给
3.1 旅游服务需方;顾客 business second party of tourist service;customer
旅游产品或服务的接受者。他们可以是最终消费者、购买者、第二方或其他受益者。
注1:参见GB/T 19004.2,GB/T 6583。
3.1.1 旅游者 tourist
为满足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进行旅游消费活动的主体,是旅游服务活动的需求者和服务对象。
3.1.2 旅游散客 independent traveler
自行安排旅游行程,零星现付各项旅游费用的旅游消费者。
3.1.3 旅游团队 tour group
通过旅行社或旅游服务中介机构,采取支付综合包价或部分包价的方式,有组织按预定行程计划进行旅游消费活动的旅游者群体。
3.2 旅游服务供方 service supplier in tourism
向需方提供旅游产品或服务的组织。
注2:参见GB/T 6583,GB/T 19004.2。
3.2.1 旅游服务组织 service organization in tourism
无论联营或独营、公营或私营的,具有自身旅游服务职能和旅游服务管理机构的公司、社团、商所、企业或组合体,或它们的一部分。
注3:参见GB/T 19004.2。
3.2.2 旅游服务企业 enterprise of service in tourism
以资金、场地、设备、技术和劳务为生产要素,为旅游消费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经营实体。
注4:“实体”概念参见GB/T 6583。
3.2.3 旅游定点企业 designated tourism enterprises
经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主管部门认定,或由其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有条件为海内外旅游者提供定向产品或专门服务的企业。
3.2.4 旅游服务特性 characteristics of servic